我99年毕业的中专生,当时按国家政策是包分配或推荐工作,至今都没有安排工作。户口挂靠在渠县土溪镇顺江社区,无房,无工作,无养老,无选举权。读书改变命运,难道我的命运就该没有工作吗!导致现在生活所迫四处流浪,打工难维持全家生活!请包书记解决一下问题
网民朋友:
你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一九九五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渠府发〔1995〕100号)文件规定:第三条第2小点“已签订不包分配合同的委培生一律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根据《四川省达川地区行政公署批转地区教委地区计委地区人事局关于一九九八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达署发〔1998〕142号)文件规定:委托培养和定向毕业生,按规定派遣回原委培和定向单位、地区工作;招生“并轨”招收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对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进入人事市场交流。
199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四川省达川地区行政公署批转地区教委地区计委地区人事局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达署发〔1999〕131号)文件规定:按国家招生“并轨”改革招收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无接收单位的,自谋职业。
综上可知,从95年开始,高校毕业生不包分配,已成为国家发展的大势。
关于信访人要求安排工作的诉求,按照原达署发[1999]131号文件:“无接收单位的,自谋职业”的规定,不予支持。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