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第三次反映叙永营山石关村村长擅自损坏林木一事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第三次反映叙永营山石关村村长擅自损坏林木一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27 21:28 已回复

多次反映叙永县营山镇石关村村长擅自挖走损坏我林林200余棵,多次多部门(当地政府,派出所,林业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均不作为,打太极,踢皮球,懒政,庸政,且未经允许倾倒废渣在我地里1年余,至今未清理。请刘书记青天大老爷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叙永县营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06 18: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系我镇营山村(注:石关村于2005年与营山村合并,现行政区划为营山村)六社村民文某某.2019年营山村上报经批准实施水泥路面硬化项目3公里,该工程项目由县交通局设计,水泥路面宽为4.5米,受益群众1000余人。您的地块在其中一段,为营山村观音岩(小地名),扩建此路段长约100米,宽为1米。
该路段开始实施前由营山村六社社长杜某某逐户上门征询各农户的意见,因为所有被占地农户都是受益户,所以都支持公路建设,同意扩宽占地.观音岩至大山公路正要开工时,因您外出务工,营山村村主任霍某某通过电话和您联系,征询您的意见,您当时答复说:“村上进行公路建设我会大力支持,关于扩宽占地,如果大家都有赔偿,我就有,大家没有我就没有,听从政策安排”。2019年5月,您所在村营山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沿路损坏林木、作物、占用土地、林地不予赔偿。参会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2019年5月该项目开始实施,2019年9月该道路硬化项目竣工并完成验收。该公路扩建占地涉及14户农户的土地和林地,其中占用您户的林地和土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损坏5至10年生杉树20余颗,您户受益林地约13亩。村社在实施道路扩建硬化过程中,按照群众代表大会决议,对占用林地及损坏树木均无补偿。关于倾倒废渣问题,经我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无人向其土地内倾倒废渣。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