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林竹局下属国有公司泸州市金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投标名称为泸州市纳溪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四川齐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竟标成为中标人,中标价825万。项目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合同,同时进场施工。2021年8月5日,此项目全面完工,结算,验收,移交!实际完成项目建设919万元。完工时,施工方实际得到工程款90万元。甲方以经办人没签字、施工方变更手续不完善、结算价有误、工程质量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严重违背合同协议!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对工程款拖欠问題不闻不问,造成问题。肯请杨林兴书记监督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述的项目为我局代管的泸州市纳溪区金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森公司)招标的泸州市纳溪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川齐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福公司)中标。因相关单位在现场进行收方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建设存在工程量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自行改变工程线路、擅自增加工程量等问题,其他相关部门多次与您沟通,请您配合重新核实工程量后予以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您方拒不参加工程量复核,导致争议无法解决。现齐福公司已起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11月20日金森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应诉、举证通知书》,请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金森公司,电话:13982412181。
感谢您的留言。
极不满意你的回复!责任都推到施工方了,擅自增加工程量,最后甲方又认可了,盖章结算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请林竹局认真对待这件事!不要瞒上欺下!该整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