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抱歉打扰您,但是近期我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的举措深深的伤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和体验,由于我们找不到有效的投诉渠道,故特此邮件像你反馈并需求援助;以下是我的诉求,辛苦你看完~
背景:中铁丽江书香物业未经业务统一将小区的非电动车到设置到四号门入口,并在小区内设置非机动车道;
投诉理由:
1、物业把电瓶车非机动车改道到地面,占用公共资源;
2、物业该举措未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擅自执行;
3、小区内儿童和老人较多,设置机动车道让机动车在地面随意骑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个后果谁承担?
4、小区道路本来就不宽敞,设置隔离严重影响业主的体验;
5、据说所有小区的电瓶车都要听到4期进行统一管理,这严重损害了四期业主的权益;我们交同样的物业费凭什么享受更少的公共空间?
6、我们所在的区域4号门入口就有一个学校,如果将电瓶车引流到4号门,后期的安全隐患难以估计;
因此,我们决定反对物业的决定,并希望能尽快停止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