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东,于1989年3月入伍,服役于高原部队,于2000年冬季转业回绵阳市民政局现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安置期间未安置,并将我人事档案丢失,弄虛作假,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造成我一生的痛苦,事隔两年强迫我于2002年10月领取自谋职业费贰万肆千元,请求上级领导给我一个公道,依据国发(1978)75号文件,1983参务字243号等多项安置政策《档案法》的管理与责任一,归还本人劳动计划指标和待遇,二,还原身份,请求追查相关人的渎职行为,强烈要求人追查人事档案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