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人,经人介绍与中铁十八局四公司相关人员认识,和相关人员约定定作为都江堰柳街镇青城院子项目总包实施人,按对方要求于2017年8月缴纳保证金进场,进场后才发现十八局并没有与开发公司签订合同,且甲方资金情况与当十八局和我谈的完全不一致,我方在进场4个月后,现场一直不具备施工条件,经商议退出。但是我方保证金、工资、办公设备费等共计490万一直未退还我方,中建十八局在我方退出后又前后找几个公司入场,其中一公司承诺担保他方代付我们款项,但是在陆续还款50万时因对方与十八局扯皮中断,自此十八局欠我方450万再无进展。2018年底我向政府反映后经柳街镇政府多次协调会面,对方承认我方所述为事实,并承诺会在年底给付结清余款,后经柳街镇政府多次督促后才陆续收到340万。余款135元(未按时付款按实际增加2个月资金占用费10万元,今年120万的资金占用费15万元),一直未支付。我方多次电话,微信联系,未有实质进展,甚至对方多位相关领导拉黑我们联系方式,也曾有一位对方领导说政府协调是我方单方面的意见,我不明白,当时三方人员参会,会议结束政府领导打印会情纪要,对方说有事要忙等不了,下午抽空再回镇政府签字,因我方也有事要忙,在经过镇领导同意情况下拿走了有镇政府签字盖章的调解协议书,如此明了的事情对方居然想赖账,这是一个央企的作为吗,这不明摆着想以大公司为后台支撑来欺负我们这种不知名的小人物吗?但是我相信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这是一个不会藏私纳垢的清明的社会环境。我相信各方人士能听见我的呐喊,但仍烦请领导督促十八局四公司根据柳街镇政府前期回复意见,落实中央的限时清零政策,因为这又是一个年底,我们需要这笔钱,我们还欠着其他人的款项,我们不希望让别人和我们一样无助,让我们大家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感谢各位的阅读并给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