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燎原乡壁山村15组,去年八月当官的喊村民把凡是自己修的水塔全部统一弄成安在地上,说自己修的高了,影响美观。喊村民自己每户先垫付一千,然后政府后头会补助一千,村民每户都交了一千,没有打任何收据,直到今天还没有补,请问,该不该收这一千块?收了不给收据正不正常?如果是真的要补,到底啥子时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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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住建局正在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走程序,此项改造工程是全市统一安排布署的,待补助资金落实划拔到乡镇上后,乡财政立即给予农户将补助金拔付到帐.
燎原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