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领导:您好!在恩阳区丽阳新宸购买商品房,一直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在这些年里曾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及政府,领导们的答复一直未见结果。就近一次找到区政府区主要负责领导(苟区长、戴书记)都作了明确答复!但时间已过半年之久,还是没得任何结果。望领导重视!
匿名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在恩阳区丽阳新宸购买房屋,一直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房屋位于恩阳区义阳大道丽阳新宸,该项目由四川省巴中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王国清)开发修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办理土地分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单独办理,统一整合为《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已向我局提交了办理土地分户手续的相关资料,我局已对该项目进了建设用地竣工核验,经核查该项目总验结果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约定的不一致,在合同约定基础上总建筑面积增加了21329.28平方米,需对超容积率问题进行处理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针对该问题近期我局已多次联系并书面通知了该项目负责人雷成,要求其尽快到我局补签出让合同并缴纳超容积率费用订。下步我局将采取多种手段,确保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及时完善手续,并按程序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您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我局将做好后续服务。
特此回复。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