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兴镇养瑞苑小区在2018年底向拆迁住户收取200元/车/年的费用。
该项费用是车位管理费还是卫生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方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承诺悬挂车牌标识,都进入三月了,还没有做好么?
车牌标识未挂和管理缺位是小区业主乱停车辆引发纠纷的主因,是否应该按比例退还车牌标识悬挂之前的费用?
养瑞苑小区自2017年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来,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的原则,由小区业委会于2018年11月30日在物管办公室召开会议,一致讨论通过对小区业主收取200元/年/车的卫生费、照明费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费用(车辆被盗、被损坏提供监控视频等),不包括车辆损坏和盗抢;对于去年已缴费的业主,今年续费是按100元/年/车的标准予以收取。
前期在给业主宣传的时候,业委会承诺为已缴费的业主悬挂车位车辆标识,由于联系的广告公司需要批量到一定数量才予以制作,故延迟了给已缴费业主的标牌制作安装。我们已联系广告公司,目前标牌已全部安装到位。
不满意。没有正面回复是否对车位进行管理和前2个月是否退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