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普兴镇养瑞苑小区收钱不办事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投诉】普兴镇养瑞苑小区收钱不办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07 22:21 待解释

普兴镇养瑞苑小区在2018年底向拆迁住户收取200元/车/年的费用。

  1. 该项费用是车位管理费还是卫生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方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2. 承诺悬挂车牌标识,都进入三月了,还没有做好么?

  3. 车牌标识未挂和管理缺位是小区业主乱停车辆引发纠纷的主因,是否应该按比例退还车牌标识悬挂之前的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普兴镇养瑞苑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13 10:40

养瑞苑小区自2017年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来,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的原则,由小区业委会于2018年11月30日在物管办公室召开会议,一致讨论通过对小区业主收取200元/年/车的卫生费、照明费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费用(车辆被盗、被损坏提供监控视频等),不包括车辆损坏和盗抢;对于去年已缴费的业主,今年续费是按100元/年/车的标准予以收取。
前期在给业主宣传的时候,业委会承诺为已缴费的业主悬挂车位车辆标识,由于联系的广告公司需要批量到一定数量才予以制作,故延迟了给已缴费业主的标牌制作安装。我们已联系广告公司,目前标牌已全部安装到位。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19-03-17 20:23

不满意。没有正面回复是否对车位进行管理和前2个月是否退费的问题。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