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10月份,在四川自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教育服务费5500元,有服务协议和收款发票,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承诺,后期工作人员都已失去联系,办公地点也人去楼空,很多学员也被骗了。综上行为以构成诈骗,希望公安部门能介入,把本人缴纳的5500元费用退还。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信(话)人:
您好!来话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8日与您联系,对你反映的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