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宾县的一位老师,去年学校下发通知说农村户口必须转为城镇户口,我7月份就把户口从简阳清风乡转到了简城镇,虽然地址是农村地址,但是户口性质是城镇户口。可是,10月份柳嘉派出所在没有任何通知的状态下擅自将我的户口迁移到柳嘉集体户口。跟柳嘉派出所反应后,各级公安局一级推一级,最后宜宾县公安局说他们是按照“农村地址”来办理户籍转移的。
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编制内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迁移,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我虽然户口登记在原籍地但户口类别为城镇居民。
先已经反映过,但是各级公安局互相推诿,不知道该如何申诉,难道这个平台只是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