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元方书记,我是乐至县蟠龙镇香房村八组(原十三村一组)的一位村民,现有一关于入户道路修建“缺斤少两”的问题向您反应,同时,有一诉求恳请元方书记百忙之中抽空予以协调解决。
一、关于问题:2015年在通组道路修建前相关政策宣传为:政府和村民共同出资修建道路(村民人均出资800元),道路入户,会修到出资村民院坝。但在2018年项目实施完成之后,除了主干道完成硬化外,只有少数靠近主干道路人家修到了院坝。完成情况与政策宣传时完全背离,存在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嫌疑,让其余出资村民寒心。
二、关于诉求:本人及附近邻居,近几年将陆续返乡,计划对房屋进行重建。为便于房屋建设时材料、设备进出以及后期的生活生产通行,恳请书记协调安排相关单位将该段道路硬化纳入今年相关项目实施。
1.必要性:随着上世纪60年代出生人口的陆续返乡生活,对村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乐至蟠龙村庄燃气、供水已在逐步的完善之中,完善道路入户的“最后200米”更是迫在眉睫。同时,也是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具体体现。
2.可行性:该道路长度约200米,按3.5米宽计算,约700平方米,粗略计算,造价约8万元左右。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和完善农村道路、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在此,强烈建议乐至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蟠龙镇真正做到“急民之所急、愁民之所愁、盼民之所盼”,发扬“跳起摸高”的奋斗精神,“跑省进厅”,结合当前国家资金、项目争取政策,尽最大努力,将该项目纳入实施范围之内。
3.经济和社会效益:该段入户道路的实施,将进一步撬动附近村民回乡建房意愿,解决5户约20人的出行问题。在当前经济发展“亚历山 大”的情况之下,鼓励村民建房不失为撬动消费和投资的有效举措,拉动建材相关行业发展和带动就业。同时,也会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此,恳请书记和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存在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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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