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强制未治愈病人出院造成病人发病危及病人生命的投诉信在网上发帖后的进展情况:
1、2017年12月25日,病人的儿子接到0816-2218927电话,被告知是涪城区卫计局医政股,该部门朱姓工作人员询问病人代桂芳在市人民医院的医治情况,病人代桂芳的儿子在电话里简要告知了相关情况并表示感谢!
2、2017年12月25日涪城区卫计局医政股陈副股长(来电时知悉)通知第二天到位于顺河街(原残疾学校,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办公地点见面了解具体情况;
3、2017年12月26日,代桂芳的儿子到涪城区卫计局医政股,在该单位会议室向陈副股长详细讲述了病人代桂芳在市人民医院医治的相关情况并表示感谢;
4、2017年12月27日涪城区卫计局医政股组织市人民医院及病人代桂芳的儿子在涪城区卫计局会议室双方进行协调,病人代桂芳的儿子在会上提请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李雪梅要给其母亲道歉和承担违纪违章责任,市人民医院一女性工作人员在会上按医院“惯例”、“常规”,非常“专业”的把问题、责任推向病人,并表示李雪梅不可能道歉和承担责任!到了会议后期,经询问和回忆,病人家属的儿子才发现发言者是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李雪梅下属(同一个办公室,面对面而坐),有此言语定论实数正常,后病人家属代桂芳的儿子严责该女性工作人员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枉为医者!涪城区卫计局医政股在会议结束时建议协商不一致走医调委调解程序,病人代桂芳的儿子由于不懂程序提请涪城区卫计局帮助联系医调委并表示感谢;
5、2017年12月27日下午城北司法所调解室邓所(来电时知悉)给病人代桂芳的儿子来电(0816-2231093),告知受医调委委托来调解,问是否同意该所来负责调解,病人代桂芳的儿子表示同意及积极配合,;
6、2017年12月28日上午病人代桂芳的儿子到城北司法所调解室找到邓所,汇报了相关情况,邓所讲市人民医院在该辖区内,后面由他去联系市人民医院,病人代桂芳的儿子表示感谢,一定全力配合司法所工作;
7、2018年1月8日下午城北司法所调解室邓所给病人代桂芳的儿电话联系,告知市人民医院不同意参加调解……。
------近几年新闻媒体报道的医疗案例,各人民医院为了“人民”的而采取的“防范”、“推责”措施和预案保持了高度的统一和一致,这是谁的悲哀?中央的三令五申的“民生”落实到什么地方去了?绵阳市人民医院核心价值服务理念“服务民生、快乐生活”、院训是“团结和谐 严谨务实 勤奋敬业 厚德济生”,口号是喊响了,具体体现在哪里?难道市人民医院整个建制是游离在政府及组织之外吗?市人民医院没有组织吗?没有接受监管吗?况且在协调会中,市人民医院的党办主任也参加了,这一班人的党性和觉悟何在,就算觉悟不够,那基本的人性何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国都掀起了学习热潮,各行各业都把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做头等大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市人民医院是怎么学习和贯彻的?院长是党员吗?!
“服务民生”,“人民医院为人民”,我试问你们是为谁服务,为谁效力,为谁忠诚?这是谁的问题、谁的责任,呜呼哀哉!
“吴君”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涪城区关注。祝周末快乐!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