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雅安金科房产雅苑(第一期)的一名业主,于开盘当日签订了购房协议。在前期购房登记时交纳了1万元抵2万元的购房资金,但是合同协议价格未将这2万元资金计入房款总金额,现在又说我们的一万块钱是排号费,我们去金科地产,他又改口说是服务费,当时销售顾问给我推荐的时候说的是意向金,购房可在总价上一万抵两万,据了解金科房产在房管局登记价格和我们的成交价格一致(意思没有给我们优惠),并且答复我们说是交1万变成了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会给我们开取发票。所以我有三个疑问,一是金科房产在销售房源时所谓优惠是否属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整个购房过程都是在售楼部进行的,没有通过什么中介或者网站,没有接受过所谓的第三方服务。第三,房地产是否可以任意收取排号费或者服务费,请相关部门核实金科房产是否有虚假欺骗消费者行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