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威远县龙会镇龙会村5组村民,向领导反映川康医院和 龙会镇中学建设征地购买社保一事 。
龙会镇政府要求我社共263人的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全部用于购买社保。所有征地农民分钱不领,要买社保的73 人每人需另交现金13000元钱给队长,况且不会出具收条或发票。交钱后这73人再来抽签决定其中的20 人在这次征地中购买社保,其余人的社保待下次征地再解决,且不退还钱款。
这样严重违反政策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请上级领导查实情况,还我们一个公道。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龙会镇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龙会村263人的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全部用于购买社保,情况不属实。现农户只用安置补偿费购买社保,其余部分社保经费由组织支付。
二、所交13000元属于保证金,现龙会五对三宗地购买社保人员109人已全部安排落实,保证金已退还。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龙会镇,联系电话:0832-842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