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接到远在农村的父母打来的电话,说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政策又下来了,好像当过兵的可以充抵几年,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没有,这次是一次性补缴近17万多元,也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人社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目前省市已无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劳社部函〔2007〕168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二条明确规定军队退役人员和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县社保局)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另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农保、城居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除执行将来国家统一政策外,可按转移衔接时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即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居保)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可以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转移当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其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后按个体参保人员参保缴费。
网友反映的“一次性补缴近17万多元”并不存在。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2-822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