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生完小孩出院后,是不是必须3-5天内回当地户口所在地报销,否则无法报销,这个时间规定是不是太死了。真不知道如何说这政策了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我县现行生育保险政策和费用报销规定,凡参加了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政策待遇的育龄妇女,其生育医疗费用可在一年之内到我局进行报销,不存在生育几天后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销的规定。如果你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想了解生育相关政策请咨询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832-552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