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1 星期六,9点27收到“12123”平台通知有违停罚单,9点29赶到现场挪车,交警(辅警?)还在现场,固请求其撤销处罚马上撤离,被其告知是机打“告知单”而无法撤销,个人认为执法应具有“温度”,通知后,我5分钟内赶到现场撤离而非一来就是罚单,结合金山一品周边停车“难”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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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3月12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公安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交警大队获悉樊某所反映的情况后,所管辖区域的负责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取证图片,樊某的车辆川K8***所停放的位置无停车位,取证图片是非机动车停放点,且金山某品段路属严管路段,并且在路段上设立了严管路段标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对于交通严管路段是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将采取违停即拍、拖移等严管措施。在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上,金山某品周边(金山某品正大门、抚琴街、祥云街、丹珠街)均设置了临时占道停车位。
2023年03月15日城区中队民警与樊某取得了联系,并向他解释了原因,其表示已经知晓。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32-5600873。
感谢您对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