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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遂宁:请给老人一个遮风避雨的小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2-25 15:15 已回复

市长你好,我是河东新区永兴镇永盛乡八村四社的拆迁居民。我的爷爷已有八十五高龄,膝下又四女一子,两孙女。姑姑们均已有各自的家庭,我父亲患有精神痴呆,自己都无法自理怎么照顾老人,爷爷本有165.7平米的老瓦房,目前已全部填写在姐姐名下,原本以为把房子和过度费全部给大孙女她能赡养老人,没想到大孙女把父亲和爷爷接过去四个多月又送了回来。现老人和父亲都住在断水断电的拆迁危房里。爷爷已是瘫痪了,大小便无人料理造成老人臭气熏天,怜不堪言。我曾多次向几个姑姑求助,大姑姑的女儿是当家的,他说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至今调节无果,村委会也曾多次出面调节也是无果。我曾也求助过律师调节,最后大孙女连电话都不接。大孙女还曾多次给村里有的人打电话说想办法把房子平方卖了,请问?她若偷偷卖了以后父亲老了住那里?爷爷老了,房子也应该是父亲的嘛,但是父亲脑子不清楚也不懂维权。市长请帮帮忙,能不能把其中一套房子的名字改为父亲一个人的,并请大孙女写下保证书,父亲有生之年不得变卖不得转让父亲住到终老,待父亲百年之后此房其他人可以不究,可归大孙女个人所得。眼下最棘手的就是老人住宿问题,能不能申请一套简单的临时廉租房,三十平米都可以。方便于照料老人,最少家里有热水可以给老人清洗。附近的人都知道父亲疯癫,老人年事已高都不愿意租房子给我们。待安置房拿到之日我们立刻将老人和父亲搬入安置房。还望市长尽快派人调查和即使处理。拜托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河东新区二期管理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3-04 10:08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请给老人一个梦遮风避雨的小窝”的问题已悉知,经河东新区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1、您的父亲肖松林在歇马庙村4社的房屋有157.76平方米,砖木结构,在2012年7月农房产权办证时,该房屋确权户主为肖松林,共有人为其爷爷肖得付和姐姐肖康梅。
2、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2013年8月23日在与房屋户主及共有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与二期管理办公室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拆迁协议中,肖康梅安置一套面积约105平方米的房屋,肖康梅、肖松林、肖得付共同安置一套面积约60平方米的房屋,在拆迁协议中肖康梅、肖松林、肖得付等3人均享受拆迁相关费用,并征求房屋所有人同意,将拆迁相关费用打在肖康梅的银行卡上,所有费用均已到位。您反应所有房屋均已写在其姐姐名下不属实。
3、目前该处房屋残值已拆迁完毕,无人居住也无法居住,您所反应其爷爷和父亲仍居住在危房中的情况不属实,经与村社联系并现场调查后,得知目前两位老人是与肖康梅共同居住,希望您再核实确认。
4、在签定拆迁协议时,二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在征求房屋所有人同意后,签定的拆迁安置协议,肖红梅女士不是该处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在没有房屋所有人提出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无权更改该处房屋的拆迁 安置协议,请您理解。
5、在房屋拆迁时,二期管理办公室已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了房屋所有人拆迁过渡相关费用,用于拆迁过渡期间的相关费用支出,因此其爷爷、父亲均不符合享受廉租房申请要求,请您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
河东新区二期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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