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仪陇县柳垭区大罗小学一名特岗教师,至今参工满4年,听说根据规定,凡满三年的都享有加分的权利,但是学校和教育部门总是多方刁难,不给相关的证明材料,说要五年才能拿到特岗服务证等材料,到那时都已过30岁了,还有什么工作可以考,加分也已经没有意义。难道特岗老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加分政策可以这样执行吗?这让很多特岗老师都无可奈何,欲求无门。现在他好不容易考上个好工作,但是学校校长又不盖章,不出具相关证明等。就算上次有机会调离现学校,但是学校以师资不足为由,不签字,说是除非上面有背景给他施压。学校就这样在我老公申请的调动的同一时段调走一名才工作一年的特岗音乐老师,校长处事太不公正,特岗教师无处申诉。我们上有老下有小,我又是在家待业的,小孩还在哺乳期,公公又因上班肋骨摔伤严重,全家四口,全靠我老公一个人来支撑,日子过得很艰难。教师待遇本来就差,我老公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奋斗在教育一线,但是却换来这等不公正待遇,希望相关部门重视为谢!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仲彬书记留言,反映教育行政管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好,经调查,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特岗教师服务证书”,此证书可作为特岗教师考聘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加分依据。2010年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于2013年12月全部已发放到教师本人。
根据仪陇县组织部、仪陇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仪人社发【2013】131号)规定:“县内在编在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本县服务满三年以上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出县外事业单位”。特岗教师参工满4年,但前3年不属于在编教师,您转聘为仪陇县在编在职教师刚满1年,按规定,学校和教育局不能同意您报考其他单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