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你好
我们的房子是08年地震受灾,当时房子裂口,2012年申报后政府检验后建议选址另建,新房2013年建成,后村干部也来看了,也交了相片后来解决了 3000元,而且是原址维修费,我打电话去查,居然危房改建没有我的名额,结果是把我们纳入洪灾补偿,请问本来是地震导致房子裂口怎么又成了洪灾。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您家2008年地震后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痕,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后墙条石墙体与楼板脱裂;二是该房屋全为条石干砌墙体,风化甚为严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本人申请和内东区财社[2013]34号、内东区财社[2013]39号文件精神,经干堰村社员代表会议评议,报经镇党委决定,将该村民纳入2012年6.29—7.21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政府补助对象,并于2013年3月2日公示。根据内东区民发[2013]11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6.29—7.21暴雨洪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政府补助对象审批结果的通知》和内东区民发[2013]15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6.29—7.21暴雨洪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审核认定该村民为2012年6.29—7.21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农房维修加固政府补助对象,补助资金为3000元。
二、调查处理意见
1、调查人员下村进行详细的调查,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2、镇党委、政府要求干堰村村支两委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真正让村民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