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
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对会理县建设路南段街道的城市污水大沟的规划建设和街道建设施工对我家房屋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已造成严重影响,请予解决:
一、 基本情况
我家居住在会理县建设路47—51号,房屋修建于1990年,当时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房屋修建好后,由于城市建设,几年后在我门口修建了一条整个建设路的排污大沟,深度是2米多,当时未与周边居民征集意见。过了不久,导致房屋沉降,有裂缝,大沟污水雨季倒灌院中,平时臭气熏人,难以忍受。找你局相关领导解决,以在规划红线为由,并说该处马上要拆迁,不予解决。在20余年的居住中,长期忍受臭气,担心房屋质量,造成我的家人严重的精神焦虑,于09年、13年先后两次到攀枝花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需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维持。
2014年6月20日,你局启动了建设路南段的街道硬化、美化、亮化建设工程,(工期:2014年6月20日—2014年8月22日,但至今仍未完工。)这一惠及老百姓的民心工程由于监管疏漏,施工队不负责,为了方便挖土和回填,将我的墙体堆上渣土,院外排水系统挖毁,门口泥土堆高,造成墙体浸泡变形、院中污水无法排除,门口泥浆倒流进院中,干天尘土飞扬,接近3月时间,经几次与工程队交涉,院外排污管已于9月13日恢复,但渣土依旧未清理,这一工程管理失误加速了我家的房屋墙体剥落,屋面变形,严重影响我家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几次和你局现场人员交涉,均推口要我找县上某领导和你局规划股。
二、 现申请解决:
1、 排污大沟修建,今年施工工作毁坏原排水系统,没及时恢复,雨季房屋被水浸泡对我家房屋质量造墙体剥落、裂缝、屋面变形,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周边居民和家人生命安全的处理意见。
2、 大沟污水雨季倒灌院中,臭气熏人,房屋多次浸泡,对家人造成身心健康的处理意见。
请你局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合理合法的及时处理此事!(
房主:彩云
2014年10月17日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现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今年6月20日至10月27日,建设路南段整治过程中,渣土未堆在你家墙上及其地界内。在施工过程中,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与你户沟通,未产生过冲突。
施工方在你户处埋置了三道排水管,不存在排水不畅的问题,其房屋距已有排水大沟约3米,且采用密闭处理,不存在大沟修建时对该户房屋造成影响的问题,也不存在臭气熏人造成身心健康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