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益门镇中村村7组村民,我们在2003年响应国家政策,把我们的包产地大部分退耕还林了,但是村委却要求我们每退一亩要倒补国家100元钱,这张就是当时村上开给我们的退耕还林配套款,而当时的队长和队长家亲人,有退几十亩的,但他们就不用交这个款,我现在要求村上退还我们这笔钱,我们交了这钱的一共有十多家,必须全部退。
网友同志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益门工业园管委会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中村村2003年退耕还林按林业部门要求,“退一换二”即退一亩需配套2亩生态林,因中村村没有那么多的土地造生态林,经与林业部门协调,退耕还林每退一亩交100元,此款由林业部门收取后安排给别的村或乡镇造生态林。网友反映的队长和队长的亲人没有交这笔款项的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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