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读高中的时候不懂事,无证驾驶摩托车被罚款1000元。派出所能查到记录。现在教师政审阶段,政审表格内一项为有无违法乱纪行为,需要派出所填写盖章。派出所不清楚不予开具,硬要写上有违法乱纪。请问无证驾驶属于违法乱纪范畴吗?我看其他省的《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规定》,规定交通违法类拘留以下处罚均不属于开不了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范畴。关系政审,诚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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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关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罚款能否开出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诉求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7月1日10时28分,您因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依法对你作出了行政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上决定的作出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依规,且您在法定时间内未就处罚决定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出具违法犯罪证明中的违法记录是指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及劳动教养等。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用途,对交通违法受到罚款可以不列入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人:王兰
联系电话:0834-5632024
会理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