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阿坝 » 州委书记徐芝文 » 诉求解决紅原内调老同志的高海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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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诉求解决紅原内调老同志的高海拔补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1-09 11:15 已回复

关于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问题,特别是阿坝州的内调老干部,在工资问题上受害最深。是全囯独一无二的在高海拔补贴上有特殊历史,完全取消补贴的地区。
1,从上世纪50年代初干部改为薪给制后﹐阿坝曾划为11类工资区,阿﹑若﹑红﹑醸四县边区补贴45%。1958年3月起省州书记李井泉﹑任明道突然宣佈阿坝州取消边区补贴(甘孜州仍执行)。据当事人回忆,理由共五条,其中有-条竟称:“工资高了容易变修” 。30多年后,当年的老草地走了,退了﹑死了,才恢复“生活补贴” 。而老傢伙们历经三代人、呼吁了半个世纪的“边区高寒补贴”( 高海拔补贴),部﹑厅文件上轻飘飘的几个字,说没就没了。公平何在?情何以堪!2,现在部省的实施办法有两层意义,一是补偿过去,二是吸引来者。五六十年代进州,历经二三十年高海拔对身休的伤害,晚年悲惨痛苦,难道不应补偿吗?现行政策连过往的也要补,为什么内调的没有?请刘书记关心解决。2014.1.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阿坝州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1-20 17:32

冯汝涵同志,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48号)第一条,调整高海拔地区工龄折算办法和实行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海拔3500 米以上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具体范围,以乡镇为单位确定。第四条,调离高海拔地区的人员,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补贴。第八条,实施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从2012 年7 月1 日起执行。
您们是曾经在红原工作过的内调人员,2013年11月启动高海拔工龄折算补贴时,您们已经调离红原,按照“调离高海拔地区的人员,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补贴”规定,不符合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的相关规定。
如对本答复意见有异议,您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红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联系电话:0837-2662979)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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