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市长你好
我是蓬溪县垃圾处理厂周边环境影响到“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户。
上次于2012年12月28号跟你写过信,就是为我家孙子根据搬迁以土地换保障基本生活费的事。在你的亲切关注下,我们镇政府也同意尽快办理这事。但冬去冬来快一年了,事情仍未得到处理。家里土地政府已完全征收,安置房到现没修好,原住房屋已撤销,居无定所。孩子现还在读大学,家里经济日渐拮据,如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有可能随时弃学。
再次恳求市长帮我督促一下,好让我家孙子无后顾之忧地完成他的学业。
谢谢!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告知于您:
一、关于安置房的问题:安置房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10月中旬开始修建,从2012年9月开始政府对搬迁户按原房面积(3元/㎡)发放过渡费。
二、关于您孙子生活保障的问题:您与您的儿子以及儿媳三人于2012年9月第一批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并开始领取土地换保障的基本生活费。由于您的孙子于2007年因读书将户口迁出,按政策他不符合第一批土地换保障的对象。考虑您们的实际情况,经协调,将您的孙子纳入第二批土地换保障对象,现资料已交送县民政局审批。
蓬溪县下东乡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