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一个外地人,因为受限购令的影响,在成都买房的时候被要求出具纳税证明,而我无法出具,后售楼小姐悄悄告诉我,她们房管局有关系,只要我同意保密的同时能出8000元钱就可以为我办理,具体是这样的,售楼小姐先在网上下栽一个纳税证明的版本,然后用电脑将我的名字换上去,最后给房管局新房科打个招呼,我就可以过了,这8000元他们就分了,领导啊,您知道吗?为了买这个房子我是20多年起早摊黑啊,而他们可能几个月就可以买比我更大的房子!!!!望领导能关注这件事,具我了解,我射样的事在房管局每天起码几十起,还有许多用假社保的,就是省社宝的样本吧名字换了,领导啊,您要管管了。。在这样下去要出大事啊!!!!!!!!
网友:您好!
根据您留言提出的问题,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根据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连续缴纳一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申请人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购买房屋登记。我中心在进行审核房屋登记申请时,对提交成都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申请人需一并提交查询密码,由审查人员进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申请人缴纳社保情况;对提交四川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需申请人提交工作单位在蓉的情况说明,审查人员通过电话核实,必要时由专人到申请人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对提供本市纳税证明的,审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向成都各地方税务部门核实税票记载情况,必要时由专人到出票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凡提交证明信息与相关部门记载不一致,均不能通过房屋登记审核。若网友认为我中心工作人员存在内外串通等失职行为,建议网友向我中心纪检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严格核实,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税票(如:个税、所得税等)由税务部门出具,具体情况请向相关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