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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请问市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6-08 00:13 已回复

杨市长!你好!我是迎祥镇松衫村的,我们村有一条不到以前石油公司一条老路,已有二十来年了,现在村里的干部说是要铺水泥路,但是村上书记干部说,每家安人口算一个人出八百,7.8十岁的老人的得出,我公以前是煤矿厂的在家根本没有户口,但村支书说《他长期居住我们家》所以也得出,请问国家何时有过这一类似的文件,请问市长这种合法吗?政府有相关文件吗?国家不是出了村村通公路的相关政策吗?队上开过村民大会讨论过吗?村民都同意了吗?希望相关部门能走出空调办公室下去查查.....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县迎祥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1-14 15:46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给内江市市长反映:关于村级公路集资问题,隆昌县迎祥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隆昌县迎祥镇清和、杨家山、松杉三个村于2013年向迎祥镇人民政府申请了通村公路改造,拟修建1.3公里水泥路。迎祥镇人民政府将其纳入2013年度公路建设规划后,松杉村于2013年5月17日在村办公室召开公路建设筹资“一事一议”会议,经公路沿线的社长、社员代表以及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讨论,一致通过了公路建设筹资方案,即公路沿线的在册户籍人员为受益人员,人平集资800元。
清和、杨家山、松杉三个村完善1.3公里水泥路建设“一事一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招投标。中标结果为每公里造价50.85万元,总投资为66万元(不含附属工程),其中清和村筹资8万元,杨家山、松杉两村筹资24万元,省、市、县财政补贴32.5万元,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补助。目前,松杉村公路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已报迎祥镇人民政府和隆昌县农经站备案。该村的村社干部正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收取集资款确保公路建设按期完成,以便早日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据调查,松杉村只有张自党一人是煤矿厂退休工人,出生于1939年8月5日,现年74岁,退休后与妻子刘文树、孙子张古帝一起落户松杉村8组17号,其居住的房屋位于此次所建水泥公路旁,属公路受益人,应按松杉村公路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确定的标准缴纳集资款。
综上所述,松杉村至清和村1.3公里水泥公路建设符合相关规定,松杉村筹资事宜符合公路建设“一事一议”规定。


隆昌县迎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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