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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咨询】工资拖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2-12 07:44 已回复

罗佳明书记:
我们是市水务局的直属企业峨眉山市石面堰电厂的职工,2009年从乐山市跃进渠管理处整体移交给峨眉山市管理。我们自9月以来已经四个月没拿到工资了。水务局张富贵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请您能在百忙中抽点时间过问哈,年底来了,一旦保险断档处理起来非常麻烦。谢谢!


峨眉山市石面堰电厂全体职工
2012年12月1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水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1-14 15:56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关于石面堰发电厂职工 “7.27”雷击事故后职工工资(9至12月)无法正常发放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石面堰发电厂原属乐山市跃进渠管理处,2007年乐山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后剥离成企业,有正式职工22人。按照体制改革确定的方案,电厂职工的待遇和跃进渠事业人员保持一致。电费收入不足以支付工资及费用部分由跃进渠管理处差额补贴。为确保峨眉山市农业生产生态用水,该发电厂于2009年9月1日移交给峨眉山市水务局管理,乐山市政府和峨眉山市政府分别以乐府定【2009】11号、峨府办发【2009】35号原则上确定了职工待遇和跃进渠保持一致。
石面堰发电厂“7•27雷击事故,造成了全站10kv配电设备大面积烧毁,导致设备处于停产待修复状态。同时,跃进渠干渠入水口段今冬整治渠道停水,电厂不能正常发电,预计最快明年3月才能完工,所以这期间(预计7个月)工人工资约90.54万元难以发放。
事故发生后,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办法,经报请市领导批准后,一方面立即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做好电厂职工稳定工作,安排大多数职工停产休息。另一方面于2012年9月4日,起草了关于电厂9-12月职工工资以及2010、2011年度的绩效工资补发等共计120余万元的资金报告(峨水务【2012】108号),9月14日上报市政府,积极为职工落实工资资金,经市政府常务会审查批准,同意解决职工工资,并同意由财政担保,以电厂贷款作为修复资金来源(峨府定【2012】80号)。同时,又专题召开多次部门联系会议,研究推进电厂恢复生产的相关工作。12月14日上午,119.96万元的资金如数到达市水务局账户,12月20日电厂职工9-12月的工资已划拨到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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