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市委书记邹自景 » 关于农房风貌改造 收取保证金300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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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关于农房风貌改造 收取保证金3000元合理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11-26 17:11 已回复

曾书记你好,我老家是隆昌县黄家镇乡下的,今年家里新建二层小楼房,到镇国土所去审批地基的时候被国土所主任告知必须交三千元的农房风貌改造保证金,不交就批不到屋基,也办不到房产证。后来我多方咨询,先后咨询了隆昌县国土局和内江市国土局、隆昌县农委。隆昌县国土局和内江市国土局都告知这个收取农房风貌保证金的事不是他们管,是镇里自己搞的。隆昌县农委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一,进行农房风貌改造限于公路沿线和新农村聚居地。二,政府要拨一定资金给农房建造户。我们家很偏僻,既不属于公路沿线,也不是新农村聚居地,政府也没有拨任何资金。在今年4月份就有很多农户对此不满,反映到镇书记那里,后来镇上开了个会,很可能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后来国土所就有恃无恐地收取每一建房户3000元农房风貌改造保证金。这是和以前的殡改罚款乱收费一样的,是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本来农村修房建屋就不容易,很多农户都是借钱修,还要交这个保证金,更增加了其经济压力,为了防止事情影响镇政府形象和群众上访集访,我希望您对此有个明确的回复,如果市政府认为镇政府收取农房风貌改造保证金合法,那请亮文件。如果不合法,那请及时制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黄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1-24 10:27

网友:
你好!
我镇收到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的关于黄家镇农房风貌改造收取保证金30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副镇长张杰牵头,国土办相关人员成立了调查协调小组,具体调查情况现回复如下:
为加强全镇新农村农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房建设秩序,提高村庄布局水平,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1年8月4日,市政府组织全市各乡镇镇长及国土中心主任召开全市新农村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大会,会上针对新农村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作了重要指示,并要求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内府发[2011]19号文件执行。我镇是个农业大镇、人口大镇,在50、60年代的时候,农房较多,大多属土木结构。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改善原有的居住条件,我镇农村新建房及改(扩)建房数量频增,但由于制度不健全、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原因,农户在房屋选址定点及布局上不按国土中心要求建房,且超面积建房情况较多。农民自建房在风貌上各户根据自己的喜好嵌砖盖瓦,不系统、不成片,颜色、风格不统一。考虑到这些方面的原因,2012年2月起在审批农房时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农户收取每户3000元建房保证金,并向镇政府签订农村居民建房承诺书。对于建房户房屋要嵌瓷砖的我们要求了统一颜色、超面积建房的我们按规定对农户要实施处罚。建房户房屋竣工后由镇国土中心职工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凭发票予以退还。

黄家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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