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内江威远县农村上的经济来源也不好老家又偏,我想问一个问题,我是四川的,老婆是湖南的,我是第一胎,年龄22和27,由于我老婆身份证过期她们那边也办不了临身份证,没有办到结婚证,也就没有办准生证,宝宝2月出生了,6月办了结婚证,现在补办准生证,说要交1万多的钱,才能上户,这个也太冤了吧,第一个就要罚款呀,也太黑了吧,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经查,你夫妇于2012年1月24日生育一男孩,于2012年5月3日补办结婚证。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生育后三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可免征社会抚养费。你夫妇因未在三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属非婚生育。
由于你夫妇外出务工,暂未向你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因此,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通过电话向你说明现行计生政策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原因及标准。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832-822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