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盐源县 » 挖毁公共道路,损害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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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挖毁公共道路,损害公众利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5-09 19:34 已回复

书记您好:盐源县下海乡上海村二组村民柏XX于2010年11月未经任何人许可,用挖机将公共道路挖毁150余米,种上烤烟和苹果,致使车辆无法通行。周边村民的肥料拉不进去,农产品运不出来,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增加了我们的生产成本,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曾多次告诫柏XX,要求恢复道路,此人不但不理,还口出狂言,谁敢动此路他就跟谁拼命。为此,我们先后多次口头和书面分别向当地组、村、乡反映,请求他们出面解决,但他们都以该片土地有争议为由,进行推诿搪塞,至今尚未过问。实际上,该土地早己经盐源县法院和洲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权属明晰,债权债务清楚,毫无争议可言。况且,既使是土地存有争议,但道路是公共交通设施,不在争议范筹。我们特恳请书记同志为民作主,督办此事,要求柏云刚恢复此路,以方便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下海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6-07 09:50

网友你好!
收到你的留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领导立即责成下海乡人民政府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你留言中所提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土地纠纷及处理情况。1993年3月20日,华西集团盐源马棚子种植场与盐源县下海乡上海村村委会签订了《承包荒地建果园合同》,承包上海村二、三组荒地2256亩,承包期限至2018年1月30日。自2007年起,上海村二、三组村民认为华西集团承包土地后,管理不善,致使土地荒芜,要求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划分给村民耕种。在此期间,部分村民强行耕种华西集团已承包土地,村民之间又为各自耕种的土地边界发生摩擦。为此,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下海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到实地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对侵权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印发张贴公告,要求村民停止侵权行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侵占耕种华西集团已承包土地,不得毁坏树木及各类设施,引导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二、争议机耕道的基本情况。你留言中所指挖毁的道路系华西集团果园内的机耕道,柏XX、毛XX耕种的土地位于机耕道两边,该机耕道只有柏XX、毛XX两户通行,柏、毛两户又处于机耕道的十字路口交叉处,各自另一面还有一条可供通行的机耕道。柏、毛两户为增加自己耕种的土地面积,柏XX户挖毁了一段长约10米的机耕道,另占了一段1.5米宽的机耕道;毛XX户用铁丝围栏圈占了0.4米宽的一段机耕道,导致机耕道由原来的4米宽毁坏至现在最宽处仅为2米。对此,乡、村、组干部均到现场要求两户停止侵占行为,恢复机耕道。
三、华西集团承包土地纠纷案进展情况。目前,华西集团已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村村民侵占土地的行为提起了法律诉讼,案件尚在调查审理之中,待法院判决后相关问题便可得到处理。

下海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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