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市长:
我是一名长期在外地打工者,我在位于回风洪湖居的小区买了一套住房,交房时间应该是2013年12月30日,因开发商的原因,推迟交房时间,于2015年2月9号回家收房,在收房的过程中开发商要收2%的契税,房子总面积是83.74平米,照政策来说应该是按1%收取,我跟他们讲了政策,他们说没接到通知。找各种理由,又说其他住户收房都是按2%交的,又拿办房产证来说事,还说不按他们要求的交的话,让我自己去跟银行交涉,我实在是没辙,也按2%交纳的,这根本是乱收取费用嘛,欺负我们这些老百姓,敢公然违抗国家的政策,国家法律。以下是契税的收取政策:
(一)、2014房产契税新政
2014房屋契税新政策: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5%;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4%。
以上的事情是绝对真实,可信的,请周市长为我们做主。尽快调查此事,我们手上都有交钱时的收据作为证据,让开发商把多收取的契税退给我们这些广大的,普通平民。不要以为可以一手遮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会时刻坚持,维护自已的权利。我的意见也代表全洪湖居住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