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邛崃市羊安镇博盛康郡12栋1单元业主,2023年发现屋面楼板开裂、渗水,找了开发商,其称防水已过质保期,不予维修,期间我也打了住建局和成都热线电话,让我找物业公司,年前物业公司以业务会未成立,一直拖延,今年3月20日左右物管安排人到现场屋面敲开地面查看情况,也不恢复导致厨房又增加一漏水点,至今也未作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对接物业公司了解,您反映的楼栋顶板裂缝浸水问题属实,该部位已过质量保修期。前期恰逢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未能启动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物业公司也曾与您沟通维修方式,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已换届完成,我局已指导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制定维修方案,启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解决楼顶渗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