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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物业管理合同
2024-05-06 09:25:3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24年4月1日购买邛崃高宇上品城二手房一套,并于4月9日到物业服务中心报道,4月16号通过电话微信等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查阅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内容,4月19日通过微信发送《前期物业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但物业项目经理告知还有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于4月22号通过微信发送,但合同中提出的两个附件《管理规约》,《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并未提供,之后多次与物业经理索要,物业经理告知按照《业主临时公约》执行,没有《管理规约》,《业主临时公约》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全部归物业公司所有,但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该怎么维权,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5-09 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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