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停车去买个菜,几分钟时间就给我贴单了,而且当时交警也在,说拍照了就不能取消,执法的本身不是劝告吗,就晚了两三分钟,也停在并未阻挡任何人或者车辆的地方,天天都出来贴罚单,前脚刚走,后脚就来贴上了,重庆就不会这样,柔性执法才是符合百姓的,挣钱也不容易的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渠县渠州大道为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之规定,民警对违法停放在该道路上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理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反映,电话:0818-7322387
审核人:田芝霖(职务: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
经办人:龚伟(职务: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