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修建用于灌溉的堰塘现在能否承包用于养鱼。当承包用于养鱼后与耕地灌溉发生矛盾冲突如何解决。因近两年天干,造成村里出现灌溉矛盾,希望能够了解堰塘相关规定,和平处理矛盾,避免纠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上的留言我镇已收悉。
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集体修建塘堰目前由村委会管理,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水利工程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工程原有用途,不得影响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不得污染水体,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水资源调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由村委会采取正常程序将塘堰承包,用以壮大集体经济,使塘堰发挥其最大效益,但前提是必须优先满足农业灌溉需求,如有不配合请联系村委会以及镇政府。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镇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833-4301008,或到龙孔镇政府详细了解。也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监督龙孔镇工作。
分管领导:龙 雨;联系方式:15983372390。
工作人员:王 波;联系方式:13648188563。
犍为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2024年 2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