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村本村自建房,且满足一户一宅,是否可以过户?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咨询农村自建房能否买卖,我局已收悉,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农村自建房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的。农村自建房的买卖受到土地性质和政策法规的约束,首先农村房屋的交易涉及到房屋本身和所附着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其使用权只能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流转。此外,农村自建房的买卖还需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征得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双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受让方此前未分到宅基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出售后,原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移,那么原使用者将失去宅基地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新的宅基地。
因此,虽然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但这种交易受到诸多限制和条件约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由于您是通过“问政四川”网上咨询的问题,没提供您的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为了准确回复您咨询的问题,欢迎您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833-4212678。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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