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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小区交通出行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INGKENGGONGYU  2024-01-25 18:12 已回复

领导你好


我是金科骏邦美院(小枧彩虹路与绵盐路交汇处)的业主,我们小区现已交付,小区大门前的绵盐路上虽预留有交通口,但并未实际开通,小区居民开车回家必须前往1-2公里外的红绿灯口子掉头,仅调头来回路程就3公里,给小区居民带来极大不便,现代表小区所有业主申请在大门前开通道路口,并设置红绿灯。


前期我以就相关问题进行过求助,1月18日市交警支队反馈“开发商的交评方案中并无小区大门,小区大门设置在彩虹路一侧”,但事实是政府备案的设计规划图在绵盐路一侧有大门,开发商的所有宣传有大门,经与开发商核实“交评方案有大门”,现实也已实际建成大门,这也是我们一期所有业主的唯一大门,请问职能部门能否公示“交评方案”?况且彩虹路一侧的大门中间隔了二、三、四期,二期都才刚开工,绵盐路没有大门一期业主是如何跨越工地抵达彩虹路一侧大门?


另外交警支队反馈中提到的“该位置位于绵盐路一侧,属于长下坡弯道路段,车流量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符合设置路口和安装红绿灯。以前该位置的开口,在2022年道路交通隐患清查中已封闭,小区大门设计在彩虹路一侧。目前,绵盐路一侧大门是为了工地临时进出开口,施工完毕将会关闭。”然而“该位置”确属临时施工口,但并非小区在绵盐路的真实大门位置,真实大门位置更加远离下坡,相较反馈提到的“位置”又延长了近70米,距离下坡弯道出口更超300米,请问多少距离才符合设置路口和安装红绿灯?能否提供相关标准依据?


以上诉求非个人诉求,代表骏邦美院所有业主,相关问题也关系到所有业主的基本出行便利,恳请绵阳市政府、市交警、市交通局、市路政部门为民办实事、解实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游仙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6 15:40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十分重视,会同规划、住建、交通、交警等多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查调研。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因该项目临城市主干道绵盐路,根据《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要求“主干路两侧应控制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老城改造区域、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其他特殊区域确需开设的,应作专项论证后确定”。在项目的交评结果中已明确:绵盐路一侧在增补该项目沿线的中分带与侧分带、封闭中分带与侧分带上的开口、并加宽辅路、实现主辅分离的前提下,可设置1个车行开口接入绵盐路的辅路;车行开口宽度7米以内,与绵盐路-彩虹路平交路口的红线切角间距大于80米,作为备用车行开口,该项目车流只能经辅路通行。在彩虹路可设置2个车行开口(将车行入口与出口分开设置,作为常用车行开口),车行开口宽度均7米以内,车行开口之间的间距大于 30 米,与绵盐路-彩虹路平交路口的红线切角间距大于80 米。每个开口的上下游需设置变速车道,并在彩虹路与地下车库之问设置足够长度的内部道路作为机动车进出车库的等候区。且明确“幼儿园不应设置在绵盐路沿线,建议调整至彩虹路沿线”。
与此同时,申请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根据规划,为减少绵盐路的干扰,小区侧门出入口的开口均与绵盐路非机动车道相接,不能直接驶入主路。为有效防止车辆汇入主路,需设置活动护栏对开口处的侧分带开口进行封闭。”
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 版)》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规定第三条也明确要求: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
目前,小区车辆可通过大门右转进入绵盐路非机动车道(辅路)通行。待小区四期开发完成后,建议小区业主车辆从彩虹路出入口通行。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十分重视,规划、住建、交通、交警等多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查调研。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因该项目临城市主干道绵盐路,根据《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要求“主干路两侧应控制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老城改造区域、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其他特殊区域确需开设的,应作专项论证后确定”。在项目的交评结果中已明确:绵盐路一侧在增补该项目沿线的中分带与侧分带、封闭中分带与侧分带上的开口、并加宽辅路、实现主辅分离的前提下,可设置1个车行开口接入绵盐路的辅路;车行开口宽度7米以内,与绵盐路-彩虹路平交路口的红线切角间距大于80米,作为备用车行开口,该项目车流只能经辅路通行。在彩虹路可设置2个车行开口(将车行入口与出口分开设置,作为常用车行开口),车行开口宽度均7米以内,车行开口之间的间距大于 30 米,与绵盐路-彩虹路平交路口的红线切角间距大于80 米。每个开口的上下游需设置变速车道,并在彩虹路与地下车库之问设置足够长度的内部道路作为机动车进出车库的等候区。且明确“幼儿园不应设置在绵盐路沿线,建议调整至彩虹路沿线”。
与此同时,申请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根据规划,为减少绵盐路的干扰,小区侧门出入口的开口均与绵盐路非机动车道相接,不能直接驶入主路。为有效防止车辆汇入主路,需设置活动护栏对开口处的侧分带开口进行封闭。”
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 版)》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规定第三条也明确要求: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
目前,小区车辆可通过大门右转进入绵盐路非机动车道(辅路)通行。待小区四期开发完成后,建议小区业主车辆从彩虹路出入口通行。



绵阳市游仙区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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