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你们好,我于2022年5月21日20时41分驾驶川EY3826车辆行驶在隆昌北站到隆昌市区的大道上被电子眼拍到一起违章。
现申述如下:从我上传的当时被抓怕的图片可以看出,当时天色已经全暗,该道路上无路灯照明,我在限速范围内驾驶,驾驶视野差,图上甚至连红绿灯路口后的道路标线都看不见,且我被拍的红绿灯路口道路中线有部分磨损、不清晰。在该情况下,我被敏锐的电子眼拍到违章,请问违法处理是否过于严苛?且在道路相关部门有一定的过失情况下(快速道路上无路灯照明、道路标线不清晰),我的本次违章是否可以消除?查看我的驾驶过往记录,从未有过此类违章行为,证明我一向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综上,肯定道路交通部门给与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消除本次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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