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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代课老师养老问题未得到解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1 11: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是一位贫苦家实实在在的老实人,年轻的时候在石牌小学任教,因是民办教师,教了多年后,由于其他原因,离开了教育单位,现在已经年满60岁了,按照国家规定的当年代课老师可以补清社保一次性交清的,可没有收到一点通知,后来去相关部门咨询才知道相关通知已经五年前就有了,可就是没有收到文件,导致老人未及时缴纳社保,请领导帮帮这些当年辛苦的代课教师,他们现在老了需要社会的关注,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5 10:34

网友:
您好!2021年12月11日,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留言,请求领导帮助解决民办教师养老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朝天区政府根据《关于落实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317号)以及广人社办发〔2013〕169号等文件精神,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了全区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并迅速启动。为确保政策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不留空白,朝天电视台以及各乡镇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同时,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村社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公示后再将相关资料报朝天区人民政府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任职年限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按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文件规定,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可凭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校年限证明,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68292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全区大部分民办代课教师因自己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或其他原因,放弃参保机会。对已出具工作年限证明未能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的作了延期办理的处理,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14年9月金保系统关闭此项业务才终止办理。
经查实,原在麻柳乡石牌村担任过民办代课教师的9人,均通过身份信息审核,并领取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刘继广9680元,刘杰3520元,刘泽兴3520元,刘继勇880元,刘永2640元,王利芹5720元,刘丽1760元,李雪梅1320元,刘桂珍880元)。您所反映的“没有收到一点通知”的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朝天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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