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已分批复工,由于工作工种的特殊(工地临建项目),工期长则半月有余,短则三五几天,现在开的有健康证明(三天有效期),一旦离开现住地方到A地,必须要在A地有14天的健康证明方可回到现住地方,而工期则只有不到7天,咋怎哦?过春节回家宅在家里二十天,2月9号从达州到成都龙泉(开有健康证明),一直宅在出租屋,今天去开省內跨区(到中江)健康证明接工人复工,社区回复说未达到14天不予授理,请问是否每换一个地方就要14天,之前开的健康证明能否续上日期,加上之前的日子可否开证明?工人现在都怕接活了,有去无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