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记你好.我是高坪区老君镇的一名村民.从国家实行医保开始.我们一直购买.可从未报销过.其他乡镇都是没报销实行退款或改成下一年少交.可老君却是只能领药.以药品代退款.没病领药拿来干什么?请调查一下.谢.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宏建书记留言,反映医疗保险报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自我区2011年开始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报账以来,我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文件执行,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即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普通门诊费用。将门诊的补偿费用集中起来由门诊统筹基金统一支付用来补偿门诊医疗费用。有病报销后的及未看病的结余自动转入下年度新农合基金。全年未就诊的群众不存在报销门诊医疗费,其基金自动转入新农合下年度基金。下年度参合继续缴纳参合费,不存在年底退参合费用的问题。我镇卫生院已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不存在以药品抵消群众的门诊统筹费用的现象。
对门诊报账,卫生院严格按照新农合(2013)1号文件,实施门诊统筹补偿:
(一)补偿范围:以参合农民家庭为单位补偿普通门诊疾病医药费用,可供家庭成员共享。费用补偿:
1、起付费:普通疾病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
2、补偿比例: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60%。
3、封顶线:个人全年最高限额补偿封顶线为60元,可供家庭成员共享。
(二)新农合门诊报账程序:
1、就诊验证:参合农民在门诊报账试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出示《合作医疗证》(证上贴照片盖骑缝章),医师先核对病员与《合作医疗证》上照片相符后,再给病人开具复式处方。
2、划价交费:患者持处方划价交费后索取门诊发票和处方附件,到医院新农合报账窗口进行报销补偿。
3、审核报销:医院新农合审核人员先核实患者身份,查验是否参合,再查看患者《合作医疗证》上门诊报账情况,则按规定报账政策进行结算。审核结算人员先行网上减账,再将所报销金额填写在复式处方上,病员在复式处方上签字确认。结算人员同时将补偿情况如实记录到《合作医疗证》上第11页“门诊结算情况”栏内,记录“患者姓名、就诊医院、时间、支付金额、结算人”(新版《合作医疗证》的,直接填写在门诊报账页内),然后由患者签名确认。结算后直接将报账资金支付给报账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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