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卢州市合江县九支镇文化村修公路占用农民的田土,只赔青苗费用不赔偿土地费用,说是脱贫路,请问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把农民的田土占用了,又不赔偿,农民吃什么?又没有别的什么致富路。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九支镇文化村修公路占用农民田土只赔青苗费用不赔土地费用”的留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您所反映的系文化村在建的“脱贫路”项目,是泸州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合江县2017年脱贫“摘帽”规划的专项工程,属重点扶贫农村公路项目。该路在原基础上,拟改扩建为6米宽的四级沥清砼公路,全长70公里,九支境内约12公里,涉及文化、赵岩、羊蹄三个村。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13〕581号文件第二条之规定,凡宽6米以下的农村公路系为农业生产服务,建设占地不纳入用地审批。为此,在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和村级公路属性的前提下,该项目土地按村民“一事一议”办法在村社内已作调整,不作土地补偿。由于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系农户所有,根据泸市府办函〔201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镇分户计算出各农户青苗及附着物价款,并全额支付给各被占地农户。
2017年3月21日上午9时,中共泸州市委蒋辅义书记亲临该项目开工现场,出席开工仪式,亲自为该项目开工剪彩。该项目的建成通车,对解决山区村民的交通出行,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增收,促进农村扶贫开发等具有重大意义。
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您到九支镇人民政府咨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30—590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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