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关于G8515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赔尝标准的投诉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关于G8515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赔尝标准的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5-12 11:57 已回复

尊敬的泸州市委领导:
  今天因建G8515高速公路,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当村民照开了一次会议,下发了关于占用土地和房屋拆迁的红头文件。经仔细阅读完此文件后,产生以下不解疑惑,请各位市领导解疑:
1.2017年备建G8515公路,为什么对泸县村民的拆迁赔尝标准按泸市府发(2012)26号,标准来补偿广大村民?这相当于是2012年的标准。这种标准与中国的高速发展已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村民如何能接受这种不公平的赔尝方式。这不是赔尝更不是补尝,这与强取豪夺有什么分别?
2.高速公路两边需强拆的住房最大距离是多少米?竟然有几米几十米的都无需拆除。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安全距离是30米!
我们支持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牺牲自己的土地和住房。但是请国家给予我们公平合理的对待。手拿着2012年的补尝标准,真的让人很寒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6-23 10:10

网友:
您好!您咨询“G8515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等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泸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泸县交通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高速公路征地属于线型工程项目,适用的是最新的安置补偿政策文件有:1.《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2.《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本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的解释权归泸州市人民政府。
G8515高速公路征地红线按设计的征地红线图执行,以实际放线为准。征地红线内的房屋等构筑物依据泸市发[2012]26号文件进行补偿拆除。
对征地红线外,在建筑控制区内已经建成的房屋等构筑物,对高速路建设施工或高速路运行安全不造成影响的不属拆除范围。是否影响高速路建设施工或高速路运行安全,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新建、改建房屋等构筑物。确需改建的,应当重新选址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