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合江贫困孤老房子垮塌四处寄宿 没人帮扶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投诉】合江贫困孤老房子垮塌四处寄宿 没人帮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5-12 08:59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合江县先市镇熊坪村8社村民任克宣,因为贫穷我现在65了仍然孤身一人没结婚,和一个养子一起生活。养子现在才毕业出来还在实习期间。我年老体弱已经做不动庄稼了,吃低保一年也只有1000多元,没有其它收入来源生活很贫困。2014年评贫困户时因为曾经得罪过村领导,受到打压不给我评贫困户,没有得到应有的帮扶。最恼火的是我的老房子因为无钱维修,早已经垮塌多年,没有住房我只好到别人家去借宿,东一天西一天的尝够了寄人篱下的心酸滋味。我现在很需要得到贫困的相应建房补助,早日能够建一两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不再像流浪汉一样无房住能安度晚年,求书记百忙之中能过问我们贫困老农民的安居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合江县先市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6-09 15:3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先市镇雄坪村八社村民任某生活困难、无住房的留言收悉,经先市镇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任某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任某,男,汉族,64岁,至今未婚,长年在外务工,主要以打零工为生。2015年8月以前的10多年时间里,任某辗转在甘孜州、泸州等地务工,平时吃住在工地上,生活基本无忧,极少回老家雄坪村8社,村、社干部以及周围的村民都很少见他回家,有的村民甚至10多年都没有看到过他。随着年龄的增加,最近一两年在本地务工,以打零工为生。目前在尧坝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做小工,每天的打工收入在130元左右,一个月能干20天左右。
2015年8月左右,任某到村两委反映他的生活状况,由于年岁已高,且其养子即将大学毕业,希望村两委能够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帮助。村上考虑到任某的具体情况,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上报等一系列程序,任某于2016年11月起享受低保补助150元/月。2013年起,年满60周岁,同时享受了农村养老保险金75.72元/月。
任某的养子,系任某于1996年收养,男,汉族, 24岁,2016年7月从大学毕业后,在江苏省镇江市某机械厂(私营企业)工作,目前还处于打工状态,每月有大约3000—4000元的收入。
二、2014年任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原因
根据调查了解情况,任某在2014年6月未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原因是:
(一)任某一直在外务工,本人未主动与村、社联系,且本人未提出申请。村、社也没有任某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本人。
(二)按照当时的政策,任某在外务工,有经济收入来源,高于2014年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要求的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不符合相关要求。由于任某当时常年在外务工,其实际收入超过当年贫困线。
(三)由于当时任某常年在外务工,极少回雄坪村八社,绝大多数村民不了解他的情况。因此,村社和群众均未评议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任某住房情况
任某在先市镇雄坪村8社53号曾有四间土墙房子,但因长年未在家,也没有维修,在10多年前已经垮塌。据任某介绍,其房屋垮塌后,他一直居住在其哥哥家中,与侄子等人共同生活,与侄子一起对其养子履行了养育责任。逢年过节及外出务工回来时均未回雄坪八社。其哥哥过世后,任某也仍然居住在其哥哥家中。2011年,任某的大嫂生病后,任某回到尧坝镇在其哥哥家照顾其大嫂两年多,直到大嫂去世。随着任某年龄的增大,养子大学毕业,其侄子及家人从2016年下半年起不再让其继续居住。目前任某住在打工的地方。
鉴于此种情况,其外侄女先某向市长热线等反映。接到市长信箱交办件后,副镇长裴洪华及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并与任某在镇政府进行了座谈商量。在市、县安排的农村危房清理中,将其作为非贫困户危改对象上报了县住建局。
四、对任某反映情况的解决措施
(一)鉴于任某的实际情况,经村社评议,决定让其继续享受2016年11月开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50元/月。如今后任某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务工,生活困难时,按照农村低保“补差发放”的要求,提高任某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推荐其到雄坪村养猪场就业,主要从事打扫猪场卫生、猪场周边的果园除草施肥等简单体力劳动,包吃包住,每年可获1万元左右工资收入。既解决其收入问题,也解决其目前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任某确定要实施危房改造并自愿提出申请后,镇、村积极争取落实农村危房补助政策,并确定专人帮助其办理建房手续,协调落实土地,支持建好房屋。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