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龙县一位普通的林业工作者。2017年起国家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我所在的九龙县属于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目前还有不少集体(个人)所属天然商品林多年来未纳入公益林范围,未享受国家生态补偿,也未享受天保二期管护补助(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发展林下经济又需要资金投入,当地金融机构又无法进行林权抵押贷款,当地林业企业及林权所有者苦不堪言。“百姓守着金山银山讨饭吃”,既然是商品林,就应该让我们林农有自主支配权,如果不让采伐,配套补偿政策也应及时下达。若林农的权益无法保障,甚至无视,林农就没有积极性,还何谈保护生态,何谈林业扶贫,生态扶贫,何谈美丽中国!林农要求落实采伐利用权益或实施生态补偿的呼声十分强烈!希望主管部门协调当地政府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