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劳动者已证明有加班事实,讨要加班费的投诉
1.先推诿到没有权力的劳动保障中心,劳动保障中心最后开了个协商加班费无果的证明,然而劳动者拿着这张证明作为证据起诉至法院,未有任何一丁点证明力。
2.通过阳光政务热线,联系上了劳动监察大队领导,电话约定有什么去劳动监察大队面述
3.再次来到劳动监察大队,还是第一次的那工作人员仍然往劳动保障中心推,当我以1. 2.所述内容回复后,估计其实在没法推了 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听我讲完。最后以我未能计算出需要讨要加班费的具体金额 拒绝受理
上述事实有文书.录音证明真实性,我这个加班费讨要已经超过法定可追溯时效了,我该去找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国家专门成立为劳动者维权的政府部门如此对待处理劳动者维权投诉,还要这部门有何用?希望有关领导能够管一管!
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市人社局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