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沿滩区兴隆镇的村民,前段时间镇政府通知我们说有创业贷款,需要一些农村产权作为抵押,可为什么我带上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这些证件去贷款银行却不受理呢?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及时指派镇政府分管领导,具体由劳保所、信访办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镇政府通知创业贷款的问题
经过您联系核实情况,您是通过宣传资料得知创业贷款的事情,不是镇政府具体通知的。创业贷款是国家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两年免息贷款,经了解您不属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类型。您所指的创业贷款应该是小额就业贷款,但因政策和其他原因暂时已经不能办理。
二、关于银行不受理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的问题
您到银行办理用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贷款,银行不受理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流通经营价值不高,另一方面国家实施稳控的银行贷款政策,避免坏账的产生,因此银行没有受理您的贷款。银行不受理的其他原因您也可具体咨询办理银行。
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积极向区级相关部门反映希望有符合您条件的贷款帮扶政策。另一方面重点留意相关政策动向,若有符合您条件的贷款帮扶政策,第一时间内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