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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在崇州工厂购买到严重质量问家具,要求退货退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市民木头人  2024-04-30 23:39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4月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晨曦大道南段396号名为左岸风情工厂店,订购了一系列家具大床、儿童床、床垫和餐椅,卖家承诺发货周期1个月,商品质保10年,于是我向该账户公司成都崇江聚氨酯有限公司转款14250元货款。

  在我反反复复的催促下,该商家于2023年8月才发货,距承诺发货时间已经延期了4个月,收到货我发现大床货不对版,卖家承诺按之前要求的皮料和款式重新做货,但迟迟未兑现,商家于12月份才把货不对版的床拉走,无奈我又在别家重新订货,加上过年和制作周期,今年3月份我才有床使用,于是3月份我入住后开始使用家具。

  1、关于沙发

  但沙发不到一周左侧的钢架已经松动,有随时掉下的可能,家里有宝宝,万一砸到孩子后果不开设想;另外沙发也开始摇晃了,坐下去发出咔咔异响声,仔细观察才发现,两侧沙发并不对等,左侧沙发海绵已经塌陷,布料也有摩擦后起球痕迹,结合卖家在发货前清理样品,因此该沙发并不是新沙发,而是展厅的样品沙发!!!最后,沙发靠背和内部的填充物全是黑羽毛,跟卖家传宣填充物是白鹅绒完全相悖。

2、关于餐椅

 也是不到一周的时间,餐椅上安装的承重木架也完全垮下来了。

以上描述都有视频为证!!!

  鉴于卖家虚假承诺和宣传、售卖伪劣商品,承诺质保10年的产品,却在短短的一周内接连出现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特此投诉,我的诉求不接受任何赔偿,只要求退货退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8 15:5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庆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本局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6日共计收到留言人在成都崇江聚氨酯有限公司购买家具发生消费纠纷的投诉件共计5件,留言人在所有的投诉件中提出的诉求均为退货退款。收到投诉后本局于2024年4月19日10时35分联系投诉人告知投诉受理。受理投诉后崇庆所工作人员到成都崇江聚氨酯有限公司了解了情况,成都崇江聚氨酯有限公司表示前期已经与消费者进行了沟通,该公司多次提出到消费者家中查看家具的具体情况并进行售后处理,消费者未同意该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情况,因此该公司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因此成都崇江聚氨酯有限公司明确告知崇庆所工作人员不同意投诉人退货退款诉求。为了切实解决留言人的投诉,崇庆所工作人员在被投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投诉人的诉求的情况下,依然准备组织调解。2024年5月6日上午10时49分崇庆所工作人员拨通留言人电话准备约定时间组织调解,留言人电话中告知崇庆所工作人员没有时间进行调解,也不同意调解,仅提出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因此,崇庆所工作人员在收到留言人投诉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受理并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投诉的处理方式为调解。因投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且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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